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23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按照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6月7日下午,学校在第二教学楼316会议室召开职称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修订工作专家论证会。

学校邀请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处长易君、市卫健委人事处处长王玲、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胡天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处长胡雅彬、重庆邮电大学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主任温平川,以及临床学院和基础医学院部分专家来校进行论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田杰出席并主持会议。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校人事处处长李建平主要从工作背景、工作思路及进展、主要做法、特别说明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对学校职称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修订相关情况做了介绍。与会专家肯定了校职称工作推进情况,分别从不同角度、层面就我校职称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

重庆医科大学新制定的职称管理办法和职称申报条件,旨在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的在于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对标高水平一流医科大学内涵式发展需求,职称申报条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强化同行专家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致力学术内涵评价,探索突出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符合本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

我校的职称管理办法及申报条件修订工作于2020年6月启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相关院系部处密切配合,多个院系领导积极参与,多次调研、反复论证,形成了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通过分别呈送校领导、邀请专家论证、线上线下通知学院、全体教职工等多层次、多角度、多专题征求意见10余次,基本做到全覆盖。学校各职能部门就收到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了充分的研讨、论证,结合学校实际,采纳部分意见及建议。2021年6月3日,学校召开全校职称申报条件修订意见反馈会,各职能部门就全校教职工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回复,并请参会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协助学校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学校将根据本次论证会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兼顾学校发展与教职工成长,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并继续以不同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请广大教职工积极通过所在院系部处向相关职能部门献言献策。